关于2019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2-0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2月5日-2019年2月7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滑县八场新增 配套饲料中转区项目 | 滑县老店镇高庄村滑县八场内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总投资261万元,占地2700平方米 | 1 .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运营期:主要为饲料生产工序转运过程中由于饲料的扰动而产生粉尘及锅炉废气。卸料、提升机磁选工段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共同经1根24m高的排气筒排放;筛分及其余各生产工段(磁选、调制、制粒、冷却、破碎、筛分、计量)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其中破碎粉尘经自带沙克龙除尘器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工段粉尘一起排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共同经1根24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并严格50%执行。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 根 8m 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安阳市 2018 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中关于燃气锅炉的要求限值。 2 .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建筑施工或地表降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肥田。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软化废水。软化废水水质比较简单,为清净下水,全部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 .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运营期:提升机、制粒机、圆筒分级筛、破碎机、锅炉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密闭车间、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 . 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砖头、废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运营期: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粉尘、磁选杂质和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集粉尘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锅炉配套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于现有工程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往滑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磁选杂质经收集于现有工程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收集存放于现有工程拟建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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