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枣村四方机械厂年加工砖块机2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1-09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9〕4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枣村四方机械厂年加工砖块机2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枣村四方机械厂: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641GA8H)上报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滑县枣村四方机械厂年加工砖块机2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枣村乡冯庄村北侧480米省道101南侧,占地面积2488.21㎡,项目投资5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1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2018〕10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运营期:焊接烟尘经3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泼洒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2m³化粪池沉淀后,由企业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在车床、锯床和切割机等机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减震、厂房墙体隔音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钢材边角料,收集于5㎡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润滑油收集于2㎡的危险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欧阳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
邮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传 真:0372-8181590
2019年1月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枣村乡环保所、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