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1-2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28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牛屯镇富达石料场 | 年加工6万吨石料建设项目 | 滑县牛屯镇程坡寨村北378m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9亩,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158.4万元 | 废气: ①设置全密封原料及成品仓库,所有物料都入库储存,仓库上方加装喷淋设施,所有物料上料口、输送皮带跌落点等处安装喷淋设施,保持物料湿润,喷淋水中添加粉尘抑制剂,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 ②设置全密闭生产车间,对传送带等物料输送设备进行二次密闭;破碎机加料口半密闭、筛分机全封闭,其产生的粉尘经破碎机集气罩(2个)、振动筛密闭集气(4个)收集后分别由3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及《安阳市2018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石料加工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产尘点或密闭罩周边1m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mg/m³); ③设置感应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④厂区地面根据生产需要须全部硬化或绿化,无裸露土地;厂区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定期对厂区地面洒水抑尘,做到厂区喷淋全覆盖; ⑤厂界四周(厂房作为厂界除外)建设不低于5m高的防风抑尘墙;厂区周边植树绿化。 2.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不小于5m³的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 噪声:经采取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同石粉一同外售,沉淀池污泥由沉淀池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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