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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1-2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1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125日-2019127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东诚家具有限公司

年加工2000套家具建设项目

滑县焦虎镇何庄西250m处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4000㎡,总投资300万元

1. 废气:切割、开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3m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3.噪声:精密锯、镂铣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5㎡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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