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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1-2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1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126日-2019228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傲松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秸秆、畜禽粪便年生产50000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滑县万古镇梁村西北2.5km

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2000㎡,总投资2300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1号)《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运营期:畜禽粪便贮存在密闭车间,搅拌机、发酵机工作须密闭,并在投料口、出料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抽至生物除臭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密闭棚内喷洒除臭剂,并利用引风集气系统将废气收集至生物除臭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成品烘干、粉碎、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碎机、烘干机、筛分机、包装机工作时密闭,并在投料口、出料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抽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3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标准限值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掏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1m³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10m³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结合周围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夜间不准施工。

运营期:搅拌机、输送泵、发酵罐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密闭厂房等措施,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大颗粒有机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减震垫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由厂家回收;生物除臭器污泥定期收集后沤制农家肥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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