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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滑县风电8.8MW分散式风电式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12-2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80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滑县风电8.8MW分散式风电式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委托湖北君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滑县风电8.8MW分散式风电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老爷庙乡、万古镇境内,占地面积0.16公顷投资7770.13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1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生态、光影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掏用作农家肥资源化利用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运营期: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处理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和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处理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送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运营期:主要为风电机组由风机供应厂家定期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由风机厂家负责收集,然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临时贮存要求。 

5.生态:

施工期: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减轻施工期的生态影响。

运营期:应通过加强巡护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补偿和管理工作,以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欧阳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 

邮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真:0372-8181590

 

20181225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滑县老爷庙乡环保所、滑县万古镇环保所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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