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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老店浩远家具厂年产120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12-2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82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老店浩远家具厂年产120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老店浩远家具厂

你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滑县老店浩远家具厂年产120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老店镇后物头村北210m,占地面积1689㎡,项目投资13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1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料原料在开料、平刨压刨、打孔和砂光等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各产生粉尘工序上使用自带双桶带式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的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建筑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建筑废水经废水储存池沉淀后泼洒抑尘、清洗工具,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集水池收集后沉淀,用作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田利用。

3.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建设密闭的生产车间,精密锯、砂光机、立铣机等产噪设备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包装以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主要为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废机油。边角料和除尘器粉尘经过固废储存箱统一收集后,统一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罐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临时贮存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欧阳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 

邮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真:0372-8181590


 

20181226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滑县老店镇环保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1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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