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瑷嘉宝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时间:
2018-11-0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验〔2018〕02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瑷嘉宝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的函
河南省瑷嘉宝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申请》及附送的《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环办〔2018〕95号及《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1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建设基本情况
河南省瑷嘉宝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位于滑县道口镇河西工业园(S222北侧),总投资1600万元,2012年6月通过滑县环保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为滑环审[2012]10号。
二、产排污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安装配套的消声、隔声装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渣球、切割过程中产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作为原料,重新回用于生产。
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三、验收监测结果情况
根据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省瑷嘉宝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废矿渣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噪声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河南省瑷嘉宝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废矿渣年产20000吨岩棉墙体阻燃保温材料项目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和落实,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建议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8年月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城关镇环保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