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雪美电器制冷设备厂年产5000台立式展示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发布时间:
2018-10-1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72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省雪美电器制冷设备厂年产5000台立式展示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河南省雪美电器制冷设备厂:
你单位委托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雪美电器制冷设备厂年产5000台立式展示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王庄镇后王庄村东260m,占地面积817㎡,项目投资200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项目单位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2. 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经采取在剪板机、折边机、冲床等机械设备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4. 固体废物:切割、冲压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于固废堆放场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10月1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庄镇环保所、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