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滑县“道口-焦虎”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发布时间:
2018-09-3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71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滑县“道口-焦虎”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滑县“道口-焦虎”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境内,包括中心城区、老店镇、焦虎镇、瓦岗寨乡、慈周寨镇及枣村乡(临时管线),总投资3918万元,环保投资195.3万元,调压站占地面积1023㎡,线路长度52.2㎞(含临时管线2.8㎞),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1)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2)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管道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3)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设置运输车辆感应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清管废气经放散阀瞬时排放;检修废气导入污水池湿式除尘后无组织排放;超压或事故放空废气经场站内4m高放散管排放。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
运营期:清管废水和检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送5m³废水收集池暂存,同沉淀后的场地冲洗废水一并用于调压站洒水降尘及绿化带灌溉。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运营期:调压站过滤器、调压器和放空系统等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收集桶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厂家回收,剩余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弃泥浆晾干后回填站场基础。
运营期:清管检修固废、沉淀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9月3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道口镇环保所、老店镇环保所、焦虎镇环保所、瓦岗寨乡环保所、慈周寨镇环保所、枣村乡环保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