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产业集聚区英才中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9-1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60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产业集聚区英才中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产业集聚区英才中学:
你单位委托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产业集聚区英才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万顺路以西、长虹大道以北、滑兴路以东、珠江路以南,项目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44200m2;设班级48个班,50人/班,合计学生2400人;教职工200人。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1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1)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2)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
(3)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设置运输车辆感应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在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大型餐饮规模的排放限值;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收集,通过管道排放,汽车尾气经限速、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各种施工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厂区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产生的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运营期:车库出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选用低噪声或超低噪声类型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通过对高效、低转速、低噪声设备采用加装减振垫、车间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为建设施工中废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运往市政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回收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潲水等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医疗废物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及时交当地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废物统一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9月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