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通源热力有限公司滑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发布时间:
2018-09-1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61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通源热力有限公司滑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河南通源热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通源热力有限公司滑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城区规划区域内,热水管网管线186.4km、蒸汽管网管线16.423km,冷凝水管网管线16.423km,水-水热力站249座,供热面积1012.5万㎡,才暖热负荷514.685MW,总投资76368.82万元,环保投资238.2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1)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2)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
(3)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设置运输车辆感应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4)管道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管道验漏试压及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运营期:热力分配站的废水为换热后温度升高的洁净水,外排进入城市雨水管网后很快降至常温。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运营期:热力站水泵、换热器等采取合理选址,隔声减振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2类及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收集桶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土石方及时回填,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9月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道口镇环保所、城关镇环保所、新区环保所、小铺乡环保所、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