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茂祥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7500套养鸡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5-0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1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茂祥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7500套养鸡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茂祥养殖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茂祥养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7500套养鸡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崔阳城村(东南)约360m处,占地面积2640㎡,建筑面积660㎡,总投资11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融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水喷雾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 废水: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3. 噪声:经设置减震垫、墙体隔音后,厂界噪声值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7年1月2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