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利诺鑫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纱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发布时间:
2018-05-2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8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利诺鑫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纱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河南利诺鑫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利诺鑫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纱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富民路与黄河路交汇处东北角,占地面积19096.74㎡,项目投资900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主要为纺织工序、整经工序、织布工序产生的棉尘。纺织工序产生的棉尘,安装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机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整经工序、织布工序产生的棉尘,采取车间密闭,加装喷雾装置,增加车间湿度,定期清扫地面对沉降棉尘进行收集,无组织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2. 废水:
主要为生活废水,经2m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
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音和安装橡胶减震垫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主要为纺纱过程中杂质、废边角料、除尘器棉尘及原材料包装物和生活固废。除尘器棉尘及原材料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进行资源再利用;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纺纱过程中杂质、生活垃圾,经垃圾筒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3月 21 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 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