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雏鹰农牧集团(滑县)有限公司白道口镇生猪养殖五场年出栏7.2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5-2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29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雏鹰农牧集团(滑县)有限公司白道口镇生猪养殖五场年出栏7.2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雏鹰农牧集团(滑县)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雏鹰农牧集团(滑县)有限公司白道口镇生猪养殖五场年出栏7.2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白道口镇后吾旺村东北1290m,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生猪3.5万头,年出栏7.2万头。总投资3600万元,占地370.4亩,建筑面积42243.36㎡,主要建设40栋保育舍、80栋育肥舍、办公生活区及生产配套设施。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书》。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1)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2)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
(3)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设置运输车辆感应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猪舍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及沼液储池的恶臭气体、有机肥发酵区产生粉尘及恶臭气体、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猪舍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设置全漏缝地板、猪粪日产日清,饲料添加除臭剂;污水处理站集水池和水解酸化池等设施上方盖板密闭、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有机肥堆肥车间、发酵区车间密闭,在车间内设置管道收集车间恶臭,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在预混、筛分、包装产生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沼气燃烧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食堂顶部3m的烟囱排放。上述废气排放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排放浓度≤2.0mg/m3限值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
运营期:养殖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场区1套处理规模为240m³/d 的水解酸化+“UASB厌氧发酵系统”处理后,定期通过配套施肥系统用于农田施肥,非农灌季节产生的养殖废水暂存在沼液暂存池。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运营期:主要为猪叫声及空压机、负压机、粪污处理设施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降噪,草地、灌木、乔木等间隔立体绿化等措施,场界噪声须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一般固体废物:沼渣和猪粪在场区内发酵场进行发酵,制成有机肥直接出售;病死猪尸体每天由密闭罐车运送至滑县民生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应规定建设。
危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滑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理站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应规定建设。
(四)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相应要求,建设一座25000m3沼液暂存池。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滑县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执行。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5月4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白道口镇环保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