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新区伍洲皇朝娱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2-1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66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新区伍洲皇朝娱乐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新区伍洲皇朝娱乐中心:
你单位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新区伍洲皇朝娱乐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产业集聚区未来路中段,占地面积4095㎡,项目投资60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噪声:本项目噪声为娱乐噪声和设备噪声,项目包厢和外墙的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同时消声、隔声、减振。对音响设备采取专用支架悬挂,避免与刚性墙体、立柱和固定设施直接接触。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3.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8月3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