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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耀阳养殖设备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吨PVC养殖异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2-1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201770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耀阳养殖设备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PVC养殖异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滑县耀阳养殖设备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耀阳养殖设备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PVC养殖异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赵官村西南450m,占地面积1333.2m2,项目投资10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 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主要为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挤出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要在混料装置处安装集气罩和布袋收尘器+15米高排气筒;挤出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 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由项目单位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3. 噪声:主要为挤出机、混料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震垫减震,再经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要求。

4. 固体废物:设置一个5m2固废堆放场,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吸附生产废气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妥善暂存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7830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上官镇环保所、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8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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