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瑞源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发布时间:
2017-12-1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83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瑞源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河南瑞源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瑞源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河南滑县新区,隶属滑县城关镇董固城西南街村,占地面积30亩,项目投资4606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车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①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文件落实,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于主管部门联网;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②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
③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
④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主要为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粉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发酵车间全密闭,发酵槽两侧安装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设备内处理,处理后由15m高废气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2.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及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冲洗车辆和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建设2m3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
3.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主要为粉碎筛分过程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经安装基础减震垫,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滑县蓝天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原辅料材料包装袋(菌种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包装袋收集存放在暂存间,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7年9月2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滑县产业集聚区环保所、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