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王庄镇好家源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2-1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106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王庄镇好家源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王庄镇好家源家具厂:
你单位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王庄镇好家源家具厂年产1万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王庄镇邢行村,占地面积4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车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①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文件要求,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②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
③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
④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主要为免漆木板在裁边及打孔磨光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粉尘,设置密闭的生产车间,4台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及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冲洗车辆和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沤肥后定期由建设单位,用于农田施肥。
3.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主要为往复锯、推台锯、封边机、钻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垫,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滑县蓝天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木屑粉尘布袋收集产生的粉尘及包装废物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7年11月1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滑县王庄镇环保所、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