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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云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效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2-1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110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云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效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滑县云丰肥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云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效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城关镇大吕庄西部(城关镇塑料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35亩,项目投资11000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书》。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

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滑政2017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带有底座的围挡墙;

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

设置运输车辆感应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氨气、锅炉废气。拌料、混合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安装三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分别对投料过程、制浆混合过程、冷却筛分及包膜过程进行废气收集处理制浆混合过程产生的氨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文丘里洗涤器处理三套废气处理系统尾气排入塔体内,经水洗装置总排放口外排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天然气锅炉废气经2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及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冲洗车辆和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排入滑县城区市政污水管网,经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外排至文革河。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主要为粉碎筛分过程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减震基底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制定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脉冲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回用于造粒工段;废包装袋收集存放在暂存间,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部门定期清运。

四、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71114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城关镇环保所、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1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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