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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鑫达建材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2-1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验〔201724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鑫达建材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滑县鑫达建材厂

你公司上报的《滑县鑫达建材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2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建设基本情况

滑县鑫达建材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子项目位于滑县王庄镇路庄村东南,总投资300万元, 20171月通过滑县环保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为滑环审[2017]4号。

二、产排污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由建成的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振动、传输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措施;产品全部存放在密闭的厂房内,并在下料口、破碎车间、传送带、存放产品的棚顶等多处安装了能产生雾状喷淋的装置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沤制农家肥。

3、固废:生活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4、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密闭、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滑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滑县鑫达建材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子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的75%以上,噪声、废气均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滑县鑫达建材厂年加工10万吨碎石子项目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并运行,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未超出国家相应标准限值,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一)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做到安全生产;对已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精心养护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持续达标排放。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2017914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庄镇环保所。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9 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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