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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乙氧基化聚合物生产研发及下游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7-11-09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河南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乙氧基化聚合物生产研发及下游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

河南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乙氧基化聚合物生产研发及下游产品生产项目,位于河南省滑县产业集聚区煤化工园区珠海路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主要为建设年产10万吨乙氧基化聚合物生产研发及下游产品生产,主要为聚氧乙烯醚系列、三乙醇胺、橡胶助剂、医药中间体及复配产品等。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占地49亩,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当地就业率,为当地人民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改善区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噪声、扬尘、固废。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均可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因此,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1)废气,运营期项目主要废气为经克劳斯炉配套燃烧炉排放的SO2、NO2,少量NH3,以及产品干燥切片包装过程产生的产品粉尘。(2)废水,主要为橡胶助剂EZ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废水。(3)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各类反应器产生的设备噪声。(4)固废,主要为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污泥、生活垃圾、生产原料包装袋及料桶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针对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影响,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运营期项目主要废气为燃烧后废气SO2、NO2、NH3以及产品粉尘,SO2、NO2、NH3采取三级碱喷淋装置+20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粉尘经回收后由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橡胶助剂EZ生产工艺废水、公共生活废水和循环废水。项目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经低温多效蒸发+UASB+MBR工艺处理后送至项目地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的设备噪声采取声源控制、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为粗盐、硫磺、无活性污泥、生活垃圾固废、原料包装袋及料桶等。粗盐、硫磺经处理回收后作为副产品进行出售;无活性污泥送至专门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固废由园区环卫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原料包装袋及料桶由原料公司回收使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

本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可行,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均在可控制范围内,采取相关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污染。

五、联系方式

本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河南省滑县产业集聚区珠海路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红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623721009 18623721009@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河南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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