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第四期)
发布时间:
2021-03-05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滑县王庄镇爱心熟食店涉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罚字【2021】62号 |
滑县王庄镇爱心熟食店 |
410526600689519 |
靳中保 |
滑县王庄镇爱心熟食店涉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主动履行,2021年3月4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1日 | |
2 |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滑南分公司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案 |
滑市监罚字【2021】66号 |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滑南分公司 |
91410526356125357M |
秦国胜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罚款陆仟元整(6000元)。 |
主动履行,2021年3月5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4日 | |
3 |
滑县爱心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非转基因大豆一级大豆油案 |
滑市监罚字【2021】58号 |
滑县爱心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5265670256J |
丁新国 |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非转基因大豆一级大豆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 2、罚款:50000元。 |
主动履行,2021年3月2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23日 |
4 |
河南战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案 |
滑市监罚字[2021]55号 |
河南战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91410526MA9FQCUD9N |
石战彬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案 |
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