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一期)
发布时间:
2020-06-23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1 |
滑县王庄镇好运来干菜店未按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经营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57号 |
滑县王庄镇好运来干菜店 |
410526600913562 |
纪明波 |
滑县王庄镇好运来干菜店未按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经营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6月17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8日 |
2 |
滑县鑫百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滑)市监械罚字【2020】158号 |
滑县鑫百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410526MA444YNN79 |
栗胜 |
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11000元。 |
主动履行 2020年6月16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
3 |
耿建岗无照经营不符合产品标识的口罩案 |
(滑)市监罚【2020】152号 |
耿建岗 |
耿建岗 |
无照经营不符合产品标识的口罩 |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处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700元。 |
主动履行(延期) 2020年6月23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 | |
4 |
滑 市监 食罚字 〔2020〕162号 |
滑县枣村乡什庄童梦艺术幼儿园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县枣村乡什庄童梦艺术幼儿园 |
/ |
王秀梅 |
滑县枣村乡什庄童梦艺术幼儿园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警告,2.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行政处罚方式: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期:2020年06月08日 |
5 |
滑 市监 食罚字 〔2020〕163号 |
枣村乡西营幼儿园幼儿餐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枣村乡西营幼儿园幼儿餐厅 |
/ |
张新建 |
枣村乡西营幼儿园幼儿餐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警告。2.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行政处罚方式: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期:2020年06月08日 |
6 |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半坡店分公司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59号 |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半坡店分公司 |
91410526337175308C |
秦胜军 |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
主动履行 2020年6月12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
7 |
滑州实验小学师生餐厅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60号 |
滑州实验小学师生餐厅 |
教民141052650000131 |
刘天军 |
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 |
主动履行 2020年6月12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
8 |
滑县半坡店王师傅烘焙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61号 |
滑县半坡店王师傅烘焙店 |
92410526MA44EU5N6A |
彭建全 |
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 |
主动履行 2020年6月12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
9 |
滑县韩士洋早点店未按照食品经营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66号 |
滑县韩士洋早点店 |
92410526MA467XUM9W |
韩士洋 |
未按照食品经营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十)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 |
2020年6月15日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
10 |
滑县翠红河间驴肉火烧未按照食品经营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65号 |
滑县翠红河间驴肉火烧 |
92410526MA47X6BM7J |
艾翠红 |
未按照食品经营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第(八)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0年6月15日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 |||||||||
11 |
滑县牛屯镇杨记全羊鲜汤馆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164号 |
滑县牛屯镇杨记全羊鲜汤馆 |
92410526MA42UJFP13 |
杨团军 |
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元及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卢登堡精酿鲜啤共计5瓶;2、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20年06月09日,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 |||||||||
12 |
道口富民粮油店未保存进货票据凭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167号 |
道口富民粮油店 |
92410526MA41MB3B48 |
刘相杰 |
道口富民粮油店进货未保存进货票据凭证 |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当留存进货票据凭证。进货相关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的规定进行处罚。现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4000元)。 |
主动履行 2020年6月16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