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 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十七期)
发布时间:
2020-05-19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四间房乡记香来麻辣烫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 〔2020〕122号 |
滑县四间房乡记香来麻辣烫 |
410526600830913 |
于小佳 |
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参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做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3000元。 |
自交
2020、5、14已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3 |
2 |
滑县唯雅滋食品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滑市监食罚字 〔2020〕121号 |
滑县唯雅滋食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6E1LJ8X |
江玉娥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
主动履行罚款 2020.5.13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3 |
3 | 滑县王庄镇天府酒家未按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经营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23号 | 滑县王庄镇天府酒家 | 92410526MA42GYFH0B | 韩改苹 | 滑县王庄镇天府酒家未按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经营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9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8日 |
4 | 滑县王庄丽娜九合味麻鸭面馆未按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经营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24号 | 滑县王庄丽娜九合味麻鸭面馆 | 92410526MA45N45J24 | 董丽娜 | 滑县王庄丽娜九合味麻鸭面馆未按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经营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9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8日 |
5 | 滑县王庄镇彦发百文食品批发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25号 | 滑县王庄镇彦发百文食品批发部 | 92410526MA419UQG25 | 王彦发 | 滑县王庄镇彦发百文食品批发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9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8日 |
6 | 滑县王庄国福烟酒干菜批发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26号 | 滑县王庄国福烟酒干菜批发部 | 92410526MA41FXWB0D | 耿有为 | 滑县王庄国福烟酒干菜批发部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5月19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8日 |
7 | 滑县桑村白师傅生活广场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滑)市监食罚字[2020]120号 | 滑县桑村白师傅生活广场 | 91410526MA461EKY91 | 白战行 | 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违反《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千元整(2500) |
主动履行 2020年5月13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