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十期)
发布时间:
2020-03-31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大寨乡丁家村志红烧鸡店涉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未洗净、消毒案  | 滑市监罚〔2020〕 56 号  | 丁志红  | 
  | 丁志红  | 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未洗净、消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未洗净、消毒的行为,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 自动履行,2020年3月3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27日  | 
2  | 滑县大寨乡李孤屋村海波烟酒副食店涉嫌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滑市监罚〔2019〕57号  | 李海波  | 
  | 李海波  | 安排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 自动履行,2020年3月3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27日  | 
3  | 滑县王庄镇红真文具食品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滑市监食罚〔2020〕59号  | 滑县王庄镇红真文具食品店  | 92410526MA44RPCXXQ  | 李红真  | 滑县王庄镇红真文具食品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伍百元整(5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3月31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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