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表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20-01-03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河南省豫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1号 |
河南省豫河酒业有限公司 |
91410526739068927J |
穆江涛 |
生产经营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00,罚没款共计98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1月6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
2 |
滑县道口川遇鸡公虾婆干锅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筷子 |
滑市监食当罚〔2020〕1号 |
滑县道口川遇鸡公虾婆干锅店 |
92410526MA465E3H32 |
刘颜玲 |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筷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2020年1月2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