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开表第二期
发布时间:
2020-01-13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道口白师傅生活广场经营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6号 |
滑县道口白师傅生活广场 |
91410526MA461KOK3B |
白战勇 |
经营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免于处罚,没收抽检批次“小五粮(浓香型白酒)”9瓶。 |
主动履行,2020年1月8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
2 |
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4号 |
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526699977164Q |
周斌 |
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免于处罚,没收抽检批次白沙花生米30.55kg。 |
主动履行,2020年1月8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
3 |
滑县上官镇接二连三购物广场经营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滑市监食罚〔2020〕7号 |
滑县上官镇接二连三购物广场 |
92410526MA3XFUQ95P |
焦彦彬 |
经营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免于处罚,没收抽检批次老白干酒21瓶。 |
主动履行,2020年1月10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
移送情况
序号 |
移送书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 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移送时间 |
接收单位 |
1 |
滑市监罪移字〔2020〕5号 |
滑县小铺靳捧副食店涉嫌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烧鸡案 |
滑县小铺靳捧副食店 |
靳捧 |
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烧鸡 |
2020年1月13日 |
滑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