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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三十五期)

发布时间: 2019-08-08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滑县老庙升举冷品门市部涉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案

滑市监食罚[2019]155

滑县老庙升举冷品门市部

92410526MA3XG7WF5U

张升举

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案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2000元整

完全履行,2019.8.8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8

2

滑县老庙幸运小吃店涉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未经严格消毒的案.

滑市监食罚[2019]154

滑县老庙幸运小吃店

92410526MA46FB9H8B

谢世玉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未经严格消毒的案.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违法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500元整。

完全履行,2019.8.8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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