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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六期)

发布时间: 2019-06-25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慈周寨分公司涉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滑市监 处字〔 2019 〕99号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慈周寨分公司

91410526MA3XA7KR4L

秦胜侠

当事人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2

滑县董彪五金电料门市部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滑市监食罚[2019]

102号

滑县董彪五金电料门市部

92410526MA45DRLC5E

李艳芳

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作出:罚款500元。

主动履行

2019、7、9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3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慈周寨分公司涉嫌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滑市监  处字〔 2019 〕99号

安阳市圣君实业有限公司慈周寨分公司

91410526MA3XA7KR4L

秦胜侠

当事人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

自动履行 2019年7月9日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4

滑县上官镇晋小二薄皮饺子刀削面馆未将张贴的《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滑市监食罚【2019】103号

张伟

 

张伟

未将张贴的《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罚款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至下次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6.28已交款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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