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期 )
发布时间:
2019-01-10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河南省 昊德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说明书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案 |
(滑)食药监械罚〔2018)1-6号 |
河南昊德康 医疗器械 有限责任 公司 |
91410526053396619N |
李国轩 |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 标准且说明书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九项的规定 罚款金额:20000元整。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8日 |
|
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滑)食药监食罚〔2018〕2-31号 |
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526699977164Q |
周斌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没收违法食品及违法所得2949.5元,并处罚款。 |
自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8日 |
3 |
滑县瓦岗寨海燕原味豆腐坊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滑)食药监药罚〔2018〕R-05号 |
顾海燕 |
532526198208303821 |
顾海燕 |
瓦岗寨海燕原味豆腐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滑县瓦岗寨海燕原味豆腐坊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10100元。罚没款共计壹万零壹佰叁拾元整(1013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