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二十二期 )
发布时间:
2018-07-17
作者: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信息公开。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四间房成国饭店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食药监食罚【2018】F-02号 |
滑县四间房成国饭店 |
410526600957354(1-1) |
王成国 |
当事人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违反《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处罚款:2000.00元。 |
主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07/16 |
2 |
(滑)食药监食罚〔2018〕2-30号 |
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526699977164Q |
刘小勤 |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40元;3、并处5000元罚款,罚没共计5540元。 |
主动履行,15日内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7.10 |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滑)食药监食罚〔2017〕2-28号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 |
92410526MA40G4UK76 |
秦胜军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违法所得12元,并处罚款50000元整。 |
自动履行 |
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