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第三条之规定,现对未按要求上报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报告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
附件:未上报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报告企业名单(第1批)
2016年8月30日
医
序号
企业名称
1
河南省永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
滑县超群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