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事项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5-07-08
作者:
来源:
人社局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
二、政策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滑县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路口东北角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申报条件
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
五、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在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前提供);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
5.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6.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见习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拟享受见习补贴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习时间、补贴标准与金额等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七、办结时限
按月申请办结。
八、收费标准
无收费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2-8118882,8118855;也可到办理窗口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