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实名登记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5-07-08
作者:
来源:
人社局
一、事项名称
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实名登记。
二、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发【2015】111 号文件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88号 );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的通知(豫人社【2016】186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人才科,地址:中州大道和三八岗交叉路口向东50米路北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四楼 南四楼。
四、申报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教育部门移交数据的接收登记:
(1)收集信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对接,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模块”。
(2)数据分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并将核查后的数据按照生源地分解到各省辖市“高校毕业生模块”。各省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信息完整性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分解到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回访核查。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导出数据,按照户籍地分解到各户籍地乡镇(街道)进行电话回访核实或入户走访调查。根据回访情况,及时完善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
(4)后续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就业创业服务。
(5)服务信息录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反馈就业服务情况,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牵头机构补充服务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2.个人登记
(1)个人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登记,或登录“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服务机构受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的,及时予以受理,并对核实的就业状态信息及时进行标注。
(3)登记录入。材料齐全完整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模块”,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或更正材料。
(4)后续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就业创业服务。
(5)服务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反馈就业服务情况,补充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标注就失业状态。
七、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1个月内办结。
八、收费标准
无收费。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2-8118882,811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