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3871
滑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 | |||||||
提案时间:2024年04月11日 | |||||||
案由 (提案标题): | 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是 | ||||
个人 提案 | 姓名:宋院院 | 界别:工青妇界 | 手机: 固话: | ||||
联名人: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单位名称:(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通信 地址 | |||||||
建议承 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
提案内容: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群众对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日益增强,但我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稍显滞后,无法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一是公共运动场地较少。全县建设的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主要集中在学校、企事业单位,小区等,场地面积小,承载量大,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锻炼需求。二是公共场所体育健身器材损坏较严重。在体育场、公园、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投放安装的体育活动器材因监管不到位人为破坏、长期使用维修更换不及时等原因,造成部分设备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具体建议:建议一: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保护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和场馆,合理使用现有各类体育场地,优化调配体育场地资源。建设完善机关,学校、机关等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同时鼓励加大向公众开放力度。建议二: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按排,合理布局,对目前确实不具条件建设的,应规划控制用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侵占或改变用途,加强监督。建议三:加大农村各乡镇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保证每个乡镇及所辖村都有一个以上的综合体育运动场所,包括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满足基层群众的业余生活,真正做到人人体育、人人参与。共同打造滑县体育强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