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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 | |||||||
提案时间:2024年04月09日 | |||||||
案由 (提案标题): | 关于法院执行难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是 | ||||
个人 提案 | 姓名:曹进忠 | 界别:无党派界 | 手机: 固话: | ||||
联名人: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单位名称:(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通信 地址 | |||||||
建议承 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
提案内容:近年来,法院全力攻坚,通过对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优化执行效果等多种举措,实现了基本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但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还差距较大。在我看来,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滥用程序权力,恶意规避,拖延强制执行,处置变现方案缺乏灵活性是当下执行难的主要表现。老百姓好不容易打赢官司,不能以执行人难找而告终,执行人难找的执行案件占比过半,人都找不到,怎么执行到位,所以群众表现意见很大。有的法官甚至让受害人自己去找,找到就去执行,群众没有各部门和大数据的配合自己去找更是难如登天。信息化时代,找人真的那么难吗?
具体建议:面对找人难,查物难的问题,我建议相关公安,房产和相关其它部门应该加强协作配合,利用大数据、智能化、信息手段,增强查控措施,推行犯罪清单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我认为,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甄别,提速处理,并通过训诫,增加罚款数额,严重者采用司法拘留进行惩式。强化被执行人的责任意识,积极督促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尽可能降低对执行效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