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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 | |||||||
提案时间:2024年03月03日 | |||||||
案由 (提案标题): | 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是 | ||||
个人 提案 | 姓名:卜令权 | 界别:经济界一组 | 手机: 固话: | ||||
联名人: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单位名称:(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通信 地址 | |||||||
建议承 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
提案内容:家有老人是个宝,老人是家庭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老人就是尊重历史,善待老人就是构建未来。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困难老人及孤残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主要存在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受个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农村老人大多无法承担基本的养老服务费用;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满足需求;三是农村敬老院和其它养老机构投入不足,专业化服务机制不健全,软硬件不匹配,无专业化、全方位的服务等。
具体建议:1、县民政部门牵头,将农村贫困老人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农村老人信息台账。各类慈善机构和社会志愿者针对农村贫困老人的资助和服务纳入这个体系,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2、创新集中供养方式,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创办社会化养老机构。3、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纳入农村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村级老年活动中心;村级医疗机构为老人上门服务;设立专门的救助帮扶热线电话;建立基层党员干部义务定期探访、结对帮扶制度等。4、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弘扬敬老、养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乡镇法律援助中心要承担对农村不孝敬老人,特别是不赡养老人行为对象调查和依法处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