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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 | |||||||
提案时间:2024年04月16日 | |||||||
案由 (提案标题): | 关于乡镇企业建设手续不全问题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是 | ||||
个人 提案 | 姓名:岳华 | 界别:工商联界 | 手机: 固话: | ||||
联名人: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单位名称:(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通信 地址 | |||||||
建议承 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
提案内容:能在乡镇企业承办企业的一般都是在当地的致富带头人,并且都是有一定影响力,因为多种因素在承办企业建设开始,没有按规定程序申报,一拖再拖到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对各种程序规则制度越来越重视,越来越严格规范化,现在有很多单位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情况,想规范申报程序都会有前置审批的条件,所以有很多乡镇企业项目都有带病生产经营,一直都在凑合着度过一年又一年,职能部门验收程序有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前置条件,没有前置条件的证件资料无法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建议:1.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统一摸底统计问题企业数量。2.分类企业类型。3.研究制订统一规范管理政策。4.相关职能机构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制订可行性实施方案。5.职能部门相互前置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相互协作完成。6.在为营商环境企业服务的前提下能否制订一定范围内的容错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