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交办政府系统代表议案、建议(以下简称建议)191件。其中议案1件(由14件议案合并为关于争创优质粮源基地示范县扛稳粮食安全责任的议案);建议190件,主要涉及工业环保方面17件、交通公路方面40件、城镇管理方面18件、农林水电方面49件、科教文卫方面38件、财政金融人事方面9件、政法民政方面10件、土地管理方面6件、其他方面3件,分别交由30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截至7月8日,6个承办单位上报完成,已办结32件,占承办总数的16.8%;其余建议正在积极办理。
(一)A类建议,即代表提出的建议既合理又可行,已被有关承办部门采纳,并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共6件,占上报总数的18.8%。
如张志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群众购买慢性病药品难的建议》。为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尤其是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负担,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品种,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稳定,疗效确切,且价格低廉,国家鼓励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推荐在定点医疗机构内优先使用集中采购药品。
我县自2019年12月执行首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25种药品,2020年1月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32个品种,2020年8月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55个品种,2021年2月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45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均在5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县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慢性病报销药品品种以集中采购药品为主,这些品种可以满足大部分慢性病的用药需求。建议中提到的药品,医院均有可替代的在售药品。
(二)B类建议,即代表提出的建议既有建设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已被有关部门采纳,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共25件,占上报总数的78.1%。
如赵秀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宠物管理的建议》。2021年《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安阳市城市管理局于3月11开始了对安阳市城市规划区养犬的治理,县城管局立即组织人员到安阳市学习犬类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研究制定了我县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收容暂扣犬只实施细则等四个管理办法,正准备实施。2021年5月1日,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后,县城管局又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与县文明办结合,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近期,县城管局准备牵头组织卫生、农业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道口镇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锦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确定我县犬类管理实施方案,带方案出台后,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同时,开展不文明养犬“黎明+黄昏”专项行动,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C类建议,即代表提出的建议富有前瞻性,具有积极意义,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共1件,占上报总数的3.1%。
二、主要做法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代表的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水平。
(一)科学分类,准确交办。县政府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高度重视,对议案建议逐一逐件研究,认真梳理,分析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实行了台账式管理,明确了责任分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专题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将分类好的议案建议向各承办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对分类有意见建议再次研究,分管县领导对建议逐件批转,督促推进,确保议案建议交办的准确性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办理的工作质量,县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构建新的办理机制。一是明确单位责任。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责任落实,并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督办、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把提高议案、建议的实际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作为承办工作的根本要求,主动与代表沟通,认真听取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调查研究,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三是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四个重办”制度:即问题应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重办;需要实事求是给予解释说明而答复含糊的重办;复文格式不规范的重办;代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重办。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任务基本完成后,对本单位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做好复查工作,确保所有建议提案都能按时办结,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为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责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督查事项,并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采用随时催办和定期催办,现场催办和电话催办的办法,及时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县领导的安排和各部门的具体办理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跟踪督查等方法,对部门办理结果逐件详细审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退回部门重新办理,有效推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牵好头,正视问题、直面困难,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增强办理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办理质量。 一是继续跟踪督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后续情况跟踪,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督促加快进度;对确有一定困难,但通过努力能办的,督促相关单位创造条件办好、办实。二是不断提升力度。积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快健全完善办理制度,确保人大建议办复满意率继续保持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