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1年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惠企政策

引进总部经济奖励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
来源: 商务局
 

  经审核认定,在我县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依法经营、纳税的省级以上总部经济企业(包括在我县设立营销、数据、结算和研发中心的企业),享受以下政策:

  1、新设立总部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时,3年内免租金。新建、购置办公用房,给予不低于10%的补贴。综合型总部企业单项最高可补贴500万元,功能型总部企业单项最高可补贴200万元。

  2、第1年、第2年按企业年地方财政贡献县级留成部分的 60%—90%给予奖励,第3年至第5年按企业年地方财政贡献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年地方财政贡献县级留成部分1000万元以上的,相关奖励实行“一事一议”。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科研创新、扩大投资、市场开拓等支出。

  【牵头部门】滑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13937227799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22 2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