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3月7日,城关街道妇联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新增了多个条款,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权益的保护,切实为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此次学习,认识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并且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提升了运用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妇女工作的能力。
街道妇联主席宋丽表示,下一步,街道妇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加强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和宣传,用心用情做好辖区内妇女儿童维权及关爱服务,有效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