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城市管理局:清除私设隔离栅栏把公共空间还公众
发布时间:
2021-04-29
作者:
来源:
县城市管理局
部分小区在进出口私自设置一道道隔离栅栏护栏,乍一看规范了小区出入秩序,却占用了城市道路和公共用地,隔断了交通,阻塞了消防疏散通道,给广大的市民群众交通出行带来不便。
针对这一现象,自2021年4月27日起,滑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执法大队在前期摸排调查和动员自拆的基础上,对各小区私自设置的隔离栅栏护栏依法拆除,恢复道路畅通,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出行环境。
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下一步,滑县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专项巡查,加强相关法规教育宣传,确保不出现重复安装、私自设置现象,让公共空间真正属于公众。
提示:《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在城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
(二)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的;
(三)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