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扫清障碍,强化乡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在环保攻坚战中的坚实力量,12月4日,半坡店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三主干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
会议下发《半坡店乡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了追责范围,对私自焚烧垃圾、秸秆,违法生产行为,企业未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负责人,明确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将责任分解到人、分解到户,层层压实责任,逐级追责。对于未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责任追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通报批评,大会做检讨,直至停职处分。乡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贯彻落实处罚措施的实施,用制度的刚性约束,自上而下大力推进环保攻坚工作逐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