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副县长刘艳菊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大寨乡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副县长刘艳菊一行来到单寨沟大寨段,认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涉河违建拆除、河面漂浮物打捞、垃圾清理等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提出指导性意见。
刘艳菊指出,河道整治是一项长期且又艰巨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河道保护管理和污染治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高度重视,严格履职、依法依规处置,确保问题彻底解决,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
刘艳菊要求,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角度上,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真正把落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作为一项重点的工作来对待。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入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细化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纠正、整改、化解存在的问题,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