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教育局负责人开展任后监督活动,这也是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探索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玲参加活动。
通过座谈和评议的方式,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教育局负责同志任后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评,并对教育系统今后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玲指出,对任命人员开展任后监督是县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很好形式,也是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支持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增强任命干部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部门负责人要正确看待任后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将监督作为做好工作的鞭策和契机,正视不足、发扬优点,促进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
刘俊玲强调,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政府权力的运行始终置于人大有效监督之下,置于全县人民的监督之下,加强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敢担当、敢作为、善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勤政为民,务实清廉,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