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县公安局召开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城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县公安局局长曹海平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加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县公安局以“保安全、促环保、倡新风”为方针,以贯彻落实省政府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监管,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巡逻防控,从严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不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大气污染情况,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县公安局局长曹海平要求广大干警要以宣传引导为主,执法为辅,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噪音污染等现实危害,把禁放宣传工作入户、入社区,使大家对禁放规定予以理解和支持,自觉摒弃旧俗,遵守法律法规。要执法坚决,立场坚定,对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视情节严重,要给予相应处罚或行政拘留。要转变思想,从我做起,在教育引导群众禁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陋习,将禁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