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我县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会。
据了解,农业普查是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前,我国已于1996年、2006年分别开展了两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第三次。其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此次综合试点工作,包括业务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录入审核和数据处理等环节,主要是模拟实施普查全过程,全面检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的宝贵经验,深入研究普查方案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为高质量、高效率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如实普查,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