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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开始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有所提高

发布时间: 2013-10-17
作者:
来源: 电视台
 

我县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截止日期为本月31日,需要办理参保业务的居民,可在县城四个社区和各乡镇劳保所进行缴费。

据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在缴费标准、统筹资金支付限额等方面,出台了新的规定,缴费标准 18岁以上的是100元,18岁以下的是40元,统筹资金支付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往年是20万元,现在提高到了30万元。门诊慢性病是24种慢性病,不管是乡级,还是县级、市级,咱的报销比例都是70%。

除此之外,在大病救助报销方面,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设置了起付线,具体报销比例也有了新的变化。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而续保人员需同时携带上一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征集单,低保、重度残疾人员还需要携带低保证或残疾证。

在参保年度内,每个人除了自费部分之外的,按起付线标准走,18岁以上的是1.5万元,18岁以下的是1万元,起付线至5万元以上的,按50%报销,5万到10万的,按70%报销,10万以上的,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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