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县义务兵优待金共6032728元,涉及义务兵824人,标准为:农村义务兵每人每年6052元,城镇义务兵每人每年9840元,较上年有所提高。
目前,县财政局已将2013年度义务兵优待金拨付到22个乡镇和产业集聚区,正在按程序发放。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产业聚集区要高度重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切实摆到突出位置,提上工作日程,建立健全组织,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确保优待金顺利发放;要合理安排发放时间表,把发放中每一个过程走实,每一个环节想细,不出纰漏、不留问题,周密计划,统筹安排;要严格标准,坚决做到不漏人、不截留,在“八一”前保证足额统一发放到位,切实把党的政策贯彻好落实好。